中壯年農民農業經營改善貸款的對象,係指身心健康,從事農業經營,年齡35歲以上至65歲之中壯年農民。其貸款用途係提供供中壯年農民從事農業生產、運銷、加工等事業之改進擴充所需興修農業設施、購地及購買農用用資材、生產設備等資本支出及經營性週轉資金。惟購買農地金額每人不得超過申借本貸款金額的四分之一。
凡符合資格之申貸人需要本貸款資金時,應填寫「中壯年農民改善農業經營貸款申請書」,及檢具身分證影本,若申請作物類貸款,應另檢具申請本人、配偶之土地所有權狀及土地登記簿謄本或農地所有人之農地同意使用書、土地所有權狀及土地登記簿謄本。如有興建固定設施,應另附土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若申請畜牧類貸款,應另請檢具土地作畜牧設施同意使用證明或牧場登記證。
此項貸款利率目前為年息2%,每位申請人最高申貸餘額不得超過300萬元,其中經營性週轉金最高貸款金100萬元,請符合條件且有意願貸款的本市農民逕洽本會推廣股,諮詢電話: 24068011轉233推廣股廖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