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政府委託業務
肥料供銷業務
三級農會共同運銷業務
稻穀部份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穩定糧價及維護農民收益 , 依糧食管理法第五條規定辦理計劃收購、輔導收購、餘糧收購。
一期
二期
(梗種)
專案收購
一公頃
2,000 公斤
1,500 公斤
單價 26 元
輔導收購
一公頃
1,200 公斤
800公斤
單價 23 元
餘糧收購
一公頃
3,000 公斤
2,400 公斤
單價 21.6 元
( 收購數量,價格,期限悉依農委會公告為準 )
※收購對象為符合公糧收購資格,當期稻作申報種稻有案,並確 實種稻者。
一、二期稻作,申報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止。
申報應攜帶證件
一. 戶口名簿
二.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三. 存摺
四. 印章
本會為服務農友,申報期間均排定日期、時間派員下鄉受理申報服務。稻穀品質應符合『公糧稻穀驗收標準』為限,稻穀收購由本會訂定日期下鄉代運入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