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回上一層::
亂燒稻草 小心挨罰
二期稻作收割期約於十----十一月,稻作收割時期,農民露天燃燒情況較平時嚴重,收割季節常因農民燃燒稻草,使稻田附近煙霧瀰漫,所產生濃煙造成空氣污染,不只影響行車安全及氣味上的不適,更會於無形中產生很多危害健康的氣體元素。
台中縣環保局為此呼籲種植稻作農民,千萬不可任意燃燒稻草,尤其在住宅區周邊、高速公路及市區重要道路兩邊之稻田,更不可任意燃燒稻草,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未許可之污染防制從事燃燒行為,而產生粒狀污染物影響他人財物,違者處新台幣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若因此導致車禍事件發生造成傷亡時,必須負刑事責任,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新台幣六千元或以下之罰緩。
此外,如樹枝葉或稻草因病蟲害必須經由燒毀處理者,可向地方消防隊申請「山林田野引火燃燒許可」,取得許可後,方可從事燃燒行為,得可免於受罰。台中縣環保局再次向大家呼籲「千萬不要任意露天燃燒稻草」,防制空氣污染,打造健康住的環境。
第一版 下
大里農訊
( 2004-11-20 09:00:00 )